研究

為什麼Doraemon
動畫可以繼續,
漫畫卻無法繼續?

野比の朋友2006首發於貼吧

最近閱覽迪斯尼公司的《米老鼠》時,突然想到了這個問題。為什麼在美利堅,《米老鼠》這樣的經典漫畫,可以由一代又一代的作者前赴後繼,不斷延續下去,而在大洋彼岸的日本,許許多多的經典漫畫隨着原作者停筆而壽終正寢了?但是又一想,Dora一年一部的電影卻在1996年之後繼續存活了下來,其中,1997~2005年都是全新的故事;2006年開始則是翻版和創新交替出現。

根據我讀到的材料和自己的印象,似乎日本動漫有這樣一個趨勢:某熱門漫畫作者一旦停止連載,該漫畫即傾向於壽終正寢,不再繼續。而動畫界的情況似乎要好一些,某些熱門動畫在原作者停筆之後仍會以集體作品的形式繼續播出,也即是說其他人會接手繼續創作。我所知道的這樣的動畫有三部——Sazae-san(海螺小姐)、Chibi Maruko-chan(櫻桃小丸子)和Doraemon(多啦A夢)。其中Doraemon動畫電視劇有點特殊,雖然在不斷地製作新劇集,其故事內容卻基本是業已存在的漫畫的翻版,鮮有全新創作。而《海螺小姐》和《櫻桃小丸子》動畫連續劇卻是在不斷地創作新的故事內容。除了這三部,也許還有其他這樣的動畫,歡迎補充。

知乎里的一篇文章指出:「日本漫畫有一個現象,由別人來製作原作者的漫畫,評價往往比不上原作者。名偵探柯南就這麼由原作者畫了這麼多年,美國最偉大的偵探之一蝙蝠俠卻不知道已經換過多少代人來畫」。(來源見圖片)如果這種解釋屬實,那這種「評價下滑」現象又該如何解釋?另外,為什麼轉到動畫界後,情況要稍好一些呢?以下是幾種可能的原因,歡迎大家批評、指正,並補充其他原因。

最近買到的《米老鼠》雜誌

1.日本經典漫畫似乎傾向於高度人格化、個人化。

儘管兩國的動漫產業都很發達,但是美利堅憑藉的是雄厚的資本、深厚的文化歷史積澱(作為一個民族和政治實體,美利堅歷史不過兩個多世紀;但作為西方文明的一部分,則必須從古希臘-羅馬時代算起)、較長的現代經濟歷史和動漫產業歷史。相比之下,日本脫亞入歐不過一百多年,資本主義經濟歷史也就一個多世紀,動漫產業的興起更是二戰之後的事。整個日本經濟的奇蹟,可以說似乎是日本人以"Karoshi"(過勞死)為代價換來的。通俗地說,日本人太「拼命」。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動漫行業自然也不例外。在這種經濟、文化大背景下,經典漫畫似乎乃是作者拼了命地創作的結果。漫畫是一種思維的產物,漫畫作者將自己的全部心血都投入創作,這樣的作品就已經成了作者人格的體現。或者說,這樣的作品已經高度人格化、個人化了,其他人幾乎不可能再去模仿這樣的經典。

因此,如果這樣的漫畫由其他人接手創作,結果恐怕會淪為「狗尾續貂」,評價自然會下降了。看過24卷超長篇Doraemon漫畫的讀者應該會發現Fujiko(藤子)先生去世以後,由他的弟子創作的作品,也即是第18~24卷,似乎明顯抓不住Fujiko原作的精髓。從2005年開始,超長篇黑白漫畫即被停止創作。

2.海螺小姐、櫻桃小丸子、Doraemon已成為一種文化符號。

電視、電影和漫畫書不同,它們似乎吸引着更多的成年觀眾。成年人的消費能力大大高於少年兒童,所以似乎只要能抓住一小部分成年人,他們貢獻的收入就足以支持作品繼續製作下去。需要注意的是,成年人的審美觀和少年兒童大概是不一樣的。也許少年兒童更注重故事的趣味性,但成年人大概更懂得欣賞一種文化符號。這些由別人接手的作品,它們的故事內容質量也許已經不如原作者,正如前文所述,但是對於成年人而言,它們似乎作為一種文化符號而繼續存在:

這些作品早年是如此精彩,在成年人的少年時代給他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今當之無愧是美好的童年回憶; 這些作品已經連載、播放了那麼多年,形象早已深入人心,觀看他們成了一種民族習慣; 這些作品所反映的,是一個時代的縮影、一個民族心目中的理想模式(海螺小姐大概反映日本傳統的理想家庭模式、櫻桃小丸子則似乎是蒸蒸日上的日本70年代的縮影,Doraemon則似乎宣發了大和民族對於科學技術、未來與現實的深切關注)。 換言之,它們作為一種文化符號、一種象徵而繼續博得成年人的青睞。

不過,為什麼成年人更傾向於看電視和電影,而不是漫畫書呢?原因可能是:

1.在日本,漫畫連載似乎處於動漫產業鏈的第一環。

日本動漫產業鏈的第一環似乎就是黑白漫畫連載雜誌。因此各種各樣的漫畫都在雜誌上連載,相對而言,比較魚龍混雜。有的獲得了很好的響應,甚至大受歡迎,而有的反響平平,有的不怎麼吸引人。當然,那些不受歡迎的連載應該是會被「腰斬」的。但是動畫就不一樣了,大都只有那些質量高的、受歡迎的、人氣高的漫畫才會被改編為動畫和電影,在電視和影院裏播放。這樣,在從漫畫走向動畫、電影的過程中,作品經過了一輪殘酷的篩選,留下的都是精華。

少年兒童似乎對動漫本身更感興趣,所以他們更會去選擇魚龍混雜的第一環——漫畫雜誌。而相對不太感興趣的成年人則更會去選擇看電視、電影——只欣賞精華作品就夠了。

2.作為媒介,電視和電影比書籍更適於多人分享。

成年人觀看動畫電視、電影的一大形式就是親子一同觀看。的確,在很多文化中,電影和電視是適合多人分享的一種媒介。

一可能是因為電視、電影的影像和聲音同時傳入所有觀眾的眼睛和耳朵,大家可以同時對信息作出反應:這才能出現一同哭、一同笑,一同哀傷、一同歡樂的情形。相比之下,似乎很難想像買很多本相同的漫畫書,然後大家圍坐在一起看。因為每個人的閱覽速度不一樣,所以大家不能同時作出反應。這樣,分享效果也就不佳。

二可能是因為看書過程中還需要保持安靜,以免妨礙別人的閱覽,這樣就不熱鬧。而人的本性是傾向於熱鬧的,尤其是大家在一起時。

三可能是因為書籍只能給一個感官——視覺帶來愉悅,而電視、電影能同時給兩個感官——視覺和聽覺帶來愉悅,所以更熱鬧,也就更適合多人一起分享。

四可能是因為即使只比較視覺,會動的圖畫也比靜止的圖畫更符合人本性的喜好,因而也就更適合多人分享。

相比一聲不吭,熱鬧喧譁更受人歡迎。日、中文化比較接近,在我們的文化里很難想像在家中招待客人的時候,不是去開電視機一起熱鬧,而是人手發一本書讓大家安安靜靜地一起看。當然我不能完全肯定可能有的文化更青睞用書籍來分享——他們就是愛好看書。不過這樣的文化即使存在,似乎也是少數。

為什麼Doraemon動畫、電影仍在播出,短篇漫畫卻壽終正寢?以上就是一些可能的原因探究,歡迎大家批評、指正、補充。

邏輯關係圖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