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

哆啦A夢與
一本雜誌的回憶
他曾經叫小叮噹

相思菁灵首發於貼吧

哆啦A夢」第一次出現在日本以外的地區,是在一本名為《兒童樂園》的香港雜誌上。今天仍流行之「叮噹」、「大雄」、「靜宜」等中文譯名,皆源於此。今年是《兒童樂園》創刊六十周年,這本雜誌,承載着三代香港人的童年記憶。

1950年代初,一群北京大學的學生從大陸移居香港,棲身於鑽石山的防空壕內。其中一位姓潘的年輕人,在教會負責刊物出版,與羅冠樵相識。

羅冠樵,1918年出生於廣東順德,1938年畢業於廣州市立美術館專科學校,1947年移居香港,在廣告公司任職。與這些學生熟識後,他提出了一個想法:「現在寫歷史連環圖的人很多,小孩看了也不忍釋手,但內容很市井,我覺得不是很好。不知道可不可以弄一本比較有方針、有社會意義的刊物。」

雙方一拍即合。一周後,這群學生在鑽石山附近租借辦公場所,成立友聯出版社,着手創辦《兒童樂園》、《中國學生周報》、《祖國周刊》等面向不同年齡層的刊物,邀請羅冠樵出任《兒童樂園》主編。

羅冠樵開出一個條件:作為一本給孩子看的讀物,《兒童樂園》絕不涉足政治。「總之我無黨無派,不可以干涉我的編輯方向。我不代表任何東西,我代表中國人,本着一個中國人的意識來做《兒童樂園》,灌輸一些中國文化給中國小孩而已。」

上世紀五十年代的香港,處於兩大意識形態的對峙之下,如香港學者鄭樹森所言,其文化空間「成為冷戰年代裡國共兩大陣營及個別外國勢力在香港努力爭奪和意圖占領的(地盤)」。少兒刊物亦受此影響,與《兒童樂園》相對的,是1959年由左派人士出資創辦的《小朋友畫報》。

友聯出版社接受了羅冠樵的條件,將編輯自主權交到他手上。1953年1月16日,《兒童樂園》半月刊正式出版,此後四十一年,始終奉行「為兒童帶來歡樂」的辦刊方針。

1950年代,數以萬計的香港家庭居住在以木板搭建的屋棚內,俗稱「木屋」,孩子們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

《兒童樂園》創刊首期發行8000多本,對於香港當時的200多萬人口來說,已是相當驚人的數字。那個年代,大陸移居香港者數以十萬計,兒童數量也迅速增加。在此背景下,社會對兒童讀物需求甚殷。

《兒童樂園》是香港第一本全彩印刷的兒童刊物,每期封面由羅冠樵親筆繪製,多為面色紅潤、喜笑顏開的男童女童,或在海邊嬉戲,或在天台賞月,或在田野玩耍,筆觸細膩,色彩鮮艷,溫馨而充滿童真。

現實卻並非如此。香港網友「西環的黃金歲月」追憶《兒童樂園》往事時,寫道:

那年頭,我們的居住以及周遭的環境都頗為惡劣,甚至可說是雜亂無章的。那些住在木屋區,或者一家五口一張床的小朋友更不用說了。對比之下,《兒童樂園》的封面與封底圖畫所呈現的世界是光潔明亮的,畫中的小孩子活得既健康又開心……恰好為我們灰濛濛的生活燃點了希望。

當時的香港經濟蕭條,國共內戰時期湧入的大量難民,居住在以鐵皮和木板搭建的屋棚內,俗稱「木屋」(寮屋)。1953年,《兒童樂園》創刊當年的聖誕夜,深水埗發生寮屋區大火,五萬災民無家可歸,香港政府始建徙置大廈。無資格入住者,蝸居在「唐樓」以木板分隔的板間房中,一家七口共睡一張床。

對於這些生活在困苦之中的孩子來說,《兒童樂園》名副其實。早期的《兒童樂園》定價數角,於普通家庭已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很多孩子只能在圖書館、理髮店或小童群益會等場所,翻閱已被前人翻得殘缺不全的雜誌。那時,能擁有一本屬於自己的《兒童樂園》,是不少香港孩子的生日願望。

羅冠樵(左)、李成法在新蒲崗四美街辦事處。1953年,《兒童樂園》由北大的一群學生出資創辦

《兒童樂園》的每一張圖、每一個字,均由畫家和書法家一筆一划手工繪製、書寫而成。資料收集、故事構思、文字撰寫、繪畫上色、校對,由兩三人包辦,工作量可想而知。

《兒童樂園》第一任社長閻起白,在前日本殖民地旅順長大,第一語言為日語,深知日本兒童文學之發達。他為雜誌社訂閱了日本小學館出版的系列兒童刊物,成為《兒童樂園》的素材庫之一。 1969年12月,《哆啦A夢》在日本小學館的多本雜誌上開始連載。時任《兒童樂園》社長的張浚華讀後,決定將其翻譯為中文,「希望中國的小孩子都看得到」。

由於書的開本不同,原作中的所有圖畫均須重繪。「靠一個嫁給香港人的日本人太太翻譯,又增聘了三個畫家重新繪畫」。他們對原作的部分內容作了本土化加工,例如,和服被改為唐裝,日本的風俗習慣被改為中國的風俗習慣,對話中還加入了不少廣東話。

人物名稱也非直譯,而是貼近香港人的稱謂。「哆啦A夢」被譯為「叮噹」,「野比伸太」被譯為「大雄」,「源靜香」被譯為「靜宜」,「骨川脛夫」、「剛田武」依其外貌特徵,被分別命名為「牙擦仔」和「肥仔」。時至今日,這些中文譯名仍在兩岸三地廣為流傳。

1973年,《兒童樂園》雜誌刊載《叮噹》後,在香港掀起一股「叮噹」熱;1976年發行的單行本,每冊銷量五六萬,與鼎盛時期的《兒童樂園》並駕齊驅。

1973年,《兒童樂園》刊載《叮噹》,在香港掀起「叮噹」熱。這隻藍色小貓首次出現在日本以外

不過,《兒童樂園》的招牌明星卻並非「叮噹」,而是羅冠樵筆下的漫畫人物「小圓圓」。

「小圓圓」的雛型在創刊之初即已擬定,這個名字由後來出任友聯出版社秘書長的北大學生「燕歸來」提議。羅冠樵覺得,「小圓圓」三個字無論北方人還是廣東人來念,都很好聽,而且易記,便採納了。

小圓圓被塑造為一個聰慧乖巧的女孩,小胖則單純可愛,後來又陸續添加了毛毛、玲玲、黃聰等小夥伴。為積累素材,羅冠樵平時留心觀察身邊孩童的一言一行,記在小本子上。

羅冠樵為小圓圓創作的數百個漫畫故事,質樸親切,既有家長里短的瑣事,也有放船仔、放風箏、溜冰等趣事,以及幫助同學、孝敬父母、愛心募捐等德育小故事。部分內容,折射出那個年代香港的社會問題,例如1950年代「木屋區火災」、1960年代因水荒而「制水」、1970年代推廣清潔運動的「垃圾蟲」。

清明時節,小圓圓一家為什麼不去掃墓?羅冠樵寫道:因為他們的長輩葬在很遠的祖國,父母不能回去。

小圓圓很快成為香港孩子心目中的偶像。有一期提到小麗生病了,小胖打電話去問候。隨手編造的電話號碼,被孩子們信以為真,紛紛撥打。沒想到這個號碼真實存在,是一位小學老師的。那段時間,老師每天都會接到小朋友打過來的電話:「喂!是小麗嗎?」

雜誌社知曉後,刊登聲明,呼籲小朋友不要再打電話過去,並贈送一年免費雜誌給這位老師,以示歉意。

小圓圓的生活故事,質樸親切,同時也折射出那個年代香港的社會問題,如「木屋區火災」、「制水」等

「沒有看《兒童樂園》很久了,這次是航頭推薦的。他說:全本書最好看的是《叮噹》……其實最好看的不是《叮噹》,一些翻譯的童話,因為非常溫柔浪漫,譯得又清楚明了,更有趣。」香港女作家亦舒在專欄「舒服集」的一篇隨筆中寫道。

年逾六旬的亦舒初次接觸古希臘神話,也是在《兒童樂園》上。「簡單透明的文字,配美麗精緻的七彩插圖,《兒童樂園》的故事使原著失色乏味」。

除了成語故事、歷史故事、民間故事等介紹中國傳統文化的欄目,以及《封神榜》、《西遊記》等古典名著的改編外,《兒童樂園》還繪製過不少歐美的經典童話與名人故事,例如《苦兒流浪記》、《愛麗絲夢遊仙境》、《居里夫人》、《愛迪生》等。

1970年代,在社長張浚華的策劃下,《兒童樂園》翻譯重繪了一批當代歐美知名兒童插畫家的作品,漢斯·奧古斯特·雷伊的《食蟲草張口兒》,菲利普·迪·伊斯特曼的《螢火蟲閃閃》,莫里斯·桑達克的《我是犽猢》。據統計,《兒童樂園》出版的國外兒童插畫故事已逾千部。

為此付出的,是每天超負荷的工作,夜間還要接外稿賺外快才能養家糊口。正是因為有了羅冠樵、郭禮明和李成法這些有才華而不計回報的「無名英雄」,那個年代的香港兒童,才得以擁有如此豐富的精神食糧。

羅冠樵改編的《新西遊記》,頗受小讀者歡迎,故事中的唐僧被畫作一個可愛孩童的模樣

《叮噹》隨《兒童樂園》風靡香港後,青文出版社決定將其引入台灣。為區別於港版,青文出版社的編輯在「叮噹」前面加了個「小」字,改名為「小叮噹」。其他譯名也作了相應調整,「靜宜」改為「宜靜」,「牙擦仔」改為「阿福」,「肥仔」改為「武鋼健」,而「大雄」還是「大雄」。

台灣版《小叮噹》每月出版兩本,共發行了230本。期間,青文出版社組織漫畫家創作一系列衍生故事,包括《大雄與精靈世界》等長篇。

此時,在香港,一群精通日語的漫畫愛好者,聲稱獲得日本方面的正式授權。他們以「海豹叢書」的名義出版日本漫畫,每冊90頁左右,封底以中英文標註版權。《叮噹》是「海豹叢書」的主打系列,但期數與日文版並不對應,紙質與包裝也談不上精美。

1990年代初,香港與台灣政府嚴厲打擊盜版,翻版漫畫自此絕跡。之後,玉郎漫畫(後改名「文化傳信」)獲得《叮噹》在香港的代理權,大然文化獲得《小叮噹》在台灣的代理權。

1996年9月21日,藤子·F·不二雄病逝。去世前,他留下遺願:「希望亞洲地區統一改以日本音譯,使每個不同地方的讀者只要一聽就知道在講同一個人物。」於是,自1997年起,香港和台灣兩地出版的《叮噹》一律改名為《哆啦A夢》。

1980年代,《兒童樂園》全體同仁游海洋公園(左起:李成法、羅冠樵、潘麗珊、李子倫、張浚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