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务

机器猫吧对于
“哆啦A梦同人事件”的看法

幸福的铜锣烧首发于知乎

首先表明立场

我们认为原po的过失在于把作品发在了微博导致不可控的传播(目前原po已就此行为道歉)

同时营销号的大量转发和那些不了解限制级作品传播边界、不顾他人感受胡乱传播、在不当场合玩梗的受众也要负很大责任。


此次事件令许多哆啦A梦粉丝都感到很难过,请允许我代表在此次事件中受到冲击的哆啦A梦粉丝们,说一些心里话。我是中国最大的哆啦A梦粉丝群体之一——机器猫吧的知乎官方账号。相信不少朋友都看过我们做过的几篇哆啦A梦同人动画,这些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通过自制动画、同人文、学术研究等形式的创作来挖掘和发扬“哆啦A梦”这一经典作品的内核,让更多的人对这部作品的了解不仅限于是一个童年的标签,和一个可以被时不时拿出来恶搞的对象。

Q1:什么是“哆啦A梦六张图”?

这六幅图是由微博用户禾野男孩首次发表在新浪微博,被广泛传播、震惊全网的一篇重口向、猎奇向“哆啦A梦”同人漫画作品。作品本身的水平高低猫吧君在这里不作评价。

Q2:我们对同人作品的态度?

作为《哆啦A梦》爱好者交流平台,我们倡导创作自由。我们鼓励“哆啦A梦”相关的同人创作,实际上,机器猫吧常年聚集了大量哆啦A梦同人创作者,体裁包括自制动画、文学、绘画、摄影、学术研究等;在我们的平台之外,我们也不反对一些有违作品内旨的、令人不适的作品出现。

我们没有意愿去干涉恶俗圈、同人圈等小众群体对“哆啦A梦”的二创。我们认为创作者有权画,也有权在做好预警的情况下在相关小众平台上发布,观众也可以把它安利给同样喜欢这一口的人,这都没有问题。实际上哆啦A梦的R18同人也早就有很多了。这件事情主要争议之处在于原po画完把这些内容发在了哪里,部分读者在传播过程中是否造成了不良影响,是否最终给一些人带来了不适。

Q3:我们认为原po的过失在哪里?

我们认为原po在这一事件中的过失在于其将一个限制级同人漫画发表在了微博这一大众平台上,没有做足预警提示,也没有阻止此作品在圈外的大量传播。

实际上,限制级的同人漫画即便是在小众平台上传播也是有严格限制的,比如说在某粉红色APP里的重口区,类似的同人漫画都可以看到明确的警示tag,它们会告诉你这个作品会包含哪些可能会令大众感到不适的内容,就拿“六张图”来说,它至少包含了“儿童”、“耽美”、“脱粪”、“重口”、“猎奇”这些tag。观众看到这些警示,觉得没问题的可以点进去欣赏,觉得受不了的可以避开。

可是原po在微博只用了外观空白的方式来避免被直接阅读到其中的内容。有人说原po此举目的在于警示不喜欢猎奇的读者避免阅读,但我们可能不得不产生怀疑——这是否仅仅是为了逃避审查而非考虑观众的感受才做出的措施呢?毕竟没有这一段空白这几张图肯定发不出去的。即便原po这一举措的确有着警示的考虑,猫吧君仍然不认为此举能够抵消其发布在微博这一公众平台上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事实上这一作品在经过微博大肆传播之后,在二次转载、三次转载之后呈现在很多人眼前时已经根本没有什么大段空白做遮挡了——笔者在自己的数个QQ、微信群中都可以直接看到内容。

Q4:原po被删是否能联系到国内当前创作环境的问题?

微博是大众社交媒体,本身就不适合也不允许发布这种涉黄内容。因此这一作品最终江苏网警发现,被微博管理员依照《微博社区公约》删除。

《微博社区公约》第二十六条规定:用户不得发布违法信息。违法信息主要包括:(一)含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内容的信息。(二)涉黄信息。……

原文被删除之后,有些人开始借此声讨国内的创作环境的束缚和乱举报之风的横行的问题,的确,这些问题是存在的,但是国内创作环境的问题和本次事件并无事实上的联系,假如说如果同样的内容不加以传播限制发到推特上大肆传播会怎么样呢?恐怕就不仅仅是删文禁言那么简单了。作为版权方的日本小学馆可能会让作者直接吃不了兜着走。2005年,小学馆曾经把绘制、发售同人漫画《哆啦A梦最终回》的作者田嶋·T·安惠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这一作品误导性太大,使很多人误以为是哆啦A梦的真正结局。最后田嶋·T·安惠做出正式道歉,将所得收入支付给小学馆,并销毁库存,网络也将该漫画下架。这一结果直接让该作者放弃漫画家的道路。有一说一,这本《哆啦A梦最终回》虽然造成了一些人的误解,但还是一部很优秀的同人作品,基本上符合原作的世界观,剧情也令人感动,即便如此,作者依然因为侵权受到了很大的惩罚。更何况今天引起纷争的是这样一件重口、猎奇的作品,虽然这件作品没有像《哆啦A梦最终回》那样有明显的牟利性质,但其传播过程和造成的恶劣影响毫无疑问触碰到了版权方的底线。

田嶋·T·安恵制作的《哆啦 A 梦没电说》同人结局之封面,仿照日本版《哆啦 A 梦》单行本而来(图/朝日新闻)

我很理解很多网友对国内创作环境的忧虑,但是经过上面的论证,我们可以发现这件事情本质上与国内创作环境的问题没什么联系,我们每一个创作者都提倡创作自由,但是自由的前提是遵守平台规定以及不侵犯他人的正常权利。在大部分国家,在大众社交平台大量传播重口、猎奇的涉黄内容,进而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都是不能被法律所容忍的。

Q5:这件作品为什么给许多人造成了困扰?

在此作品和此作品衍生出的一系列低俗梗爆炸式传播的过程中,我们认为一部分人可能忽略了另一部分人的感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了他人的痛苦之上——

第一,由于流传太广,大量不爱好猎奇的人被迫看到了这一作品,造成了生理上的不适(请不要再说有空白段落遮挡了,请允许我再重复一遍,这件作品实际上传到第二手、第三手的时候遮挡早没了)。

第二,现在正值《哆啦A梦》两部最新剧场版宣发的时期,然而微博上《哆啦A梦》新电影宣发的评论区几乎都在刷这一猎奇同人漫画所衍生出的梗,不仅使正常的讨论无法进行,也严重影响了宣发效果,损害了《哆啦A梦》这一IP的商业利益。

第三,最痛苦的还是广大受冲击的哆啦粉丝了,现在到处都是令自己恶心的内容在大肆传播,还要被周围的朋友问好不好玩。(就拿某一位猫吧君为例,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是女朋友发的,这位猫吧君当时虽然内心有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但也只能憋着,一笑了之。)是这样,有些人似乎根本不承认我们的痛苦,傲慢地无视我们的声音,认为我们的不满来源于“玻璃心”、“见识少”、“思想保守”,甚至有人能够脑洞大开,把我们的需求牵扯到我国的体制问题上。说实话,我们从头到尾都没有要求大家不许创作、欣赏这类作品,我们只是希望大家不要把它强加于每一个人。我们只是希望在看到哆啦A梦相关新闻时,评论区能够正常讨论应该讨论的东西,而不是一遍又一遍地看这些垃圾。

Q6:哆啦粉丝=肖战粉丝?

现在甚至有很多人不分青红皂白,就原po被删一事大做文章,将哆啦粉丝与肖战粉丝相提并论,不由分说就扣上“虾行为”的大帽子。虽然这两件事都是粉丝群体与同人创作者之间的矛盾,并且以同人作品下架为结果,但实际上是差异很大的:

  1. 那篇肖战的同人文发布在较为小众的ao3,哆啦a梦的猎奇同人漫画则发布在用户范围更广的微博
  2. 227事件的起因是肖战粉丝对同人平台的恶意举报,那篇同人文并没有出圈,受害者是全部同人作者以及同人爱好者;哆啦a梦粉丝发声则是因为由猎奇漫画而引发的梗切实影响了路人对哆啦A梦的印象以及粉丝对原作的观看体验
  3. 猎奇漫画作者既然知道这种漫画会产生的负面影响,就应该负起限制传播的责任,肖战只在饭圈有些名气,哆啦A梦怎么说也是个知名ip,哪怕是路人也知道,这会降低其传播成本
    b站用户“一只旱鸭呀”

在此次事件中,作为粉丝组织的机器猫吧、哆啦A梦的壁橱以及其他哆啦A梦相关UP主在此次事件中均发声表示了对原po创作自由的尊重。哆啦A梦粉丝始终保持了很大的克制。机器猫吧和哆啦A梦的壁橱都没有在事情发酵的前两天有任何的动作,时至今日也没有发布过任何鼓励、乃至组织粉丝去举报的言论和行为。现在原po已经被删文,并且被禁言了,很多人觉得是哆啦粉丝去举报了。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然而这不重要,因为我刚刚说了主要的粉丝组织都没有搞过举报的事情,但问题是原po的内容已经明显违反微博社区的相关规定,毕竟作品本身要是足够和谐的话也不必用空白段藏着嘛,在这种情况下随便有谁去举报了都会举报成功。退一万步说,就算没有举报,微博管理员看到就不会删文禁言了嘛?这么明显违规的东西还这么火被删是必然的,微博管理员可不是死人啊。

我们并不反对在小众圈子内部因为个人喜好或者纯粹的娱乐目的进行的可能违背作品内旨的创作与传播,反对的是个别人不分场合地传播可能导致他人不适的同人创作内容或是在公众场合对作品进行带有恶俗意味的曲解,同时要反对部分营销号有意地扩散此类内容、打击对此事进行理智探讨的其他内容并以此间接盈利的行为。

最后,再次重申,哆啦A梦粉丝不会怪罪于恶俗圈和同人圈,实际上原po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算是这次事件的受害者——据我们所知,“哆啦A梦”中国版权方艾影已经将此事通报给了日本小学馆,原po目前可能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但是,这是他一手种下的恶果。对我们造成最大伤害的是本次事件中的无底线传播者,既包括了为了博取流量肆无忌惮地消费“哆啦A梦”这一IP、以种种方式大肆转发的微博营销号以及各个平台上以此牟利传播者;也包括那些对同人创作的边界毫无概念、漠视他人感受,一面喊着“毁童年”,一面还在公共空间大肆传播、刷梗,最后还要对我们说“不会吧?这都有人接受不了?”的受众。在这里引用b站用户“吉成钢”(不是本人)的评论——

这对两个圈子都是极其恶劣的冲击,一个不想要关注,一个不需要关注。但说实在的,那些人并不在乎,他们只是肆无忌惮的娱乐自我,最后留下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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